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渣土清运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RHZH2026-Z-T-012-B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渣土清运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3万元, 招标人为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 (¥830,0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程渣土清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程渣土清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六、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
6.6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网站( http: // www.gsxt.gov.cn) 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7近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不存在被相关部门限制或禁止参 加招投标的行为;
6.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10近三年内,本单位、直接股东、直接股东控股的关联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高管及全 体员工,未被发现存在以下不廉洁行为 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 各类不端行为;干预招标评标、向招标人、评审专家等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
6.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2运输车辆随车携带《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准运证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苏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
七、其他
受苏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要的 工程渣土清运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 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RHZH2026-Z-T-012-B号
二、谈判内容:工程渣土清运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 (¥830,000)
四、最低下浮:投标下浮率≥3%.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累计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 有效期届满(以两者中先到者为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合格谈判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
6.6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网站( http: // www.gsxt.gov.cn) 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6.7近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等,不存在被相关部门限制或禁止参 加招投标的行为;
6.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10近三年内,本单位、直接股东、直接股东控股的关联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高管及全 体员工,未被发现存在以下不廉洁行为 商业贿赂、利益输送、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 各类不端行为;干预招标评标、向招标人、评审专家等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
6.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合格谈判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2运输车辆随车携带《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准运证件;
八、谈判文件获取:
8.1获取时间:自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6年 11月 9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 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8.2获取地点:苏州
8.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现金(本套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8.4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
8.5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 三个月内任意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运输车辆随车携带《苏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准运证件;
(5) 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查询路径 信用 中国首页-专项查询一一查询截图);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供应商提供以上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
盖公章,请勿胶装。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11月 11 日09:00—09:3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11 日 09:30时
谈判时间:2026年 11月 11 日 09:30 时
谈判地址:苏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