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9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 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的公司, 证明其具备合法运营客运车辆的资格且车辆标准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3)服务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强制险种以外,必须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座位险 不低于50万,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及时续保无脱保,所有车 辆保险都在保险期内。

(4)2名驾驶员要求:1)持有与所驾驶校车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大型专用校车A1、 中型专用校车B1)并且取得公安交管签注的【校车驾驶资格】(驾驶证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驾龄3年或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 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 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 罪记录: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5)2名照管员要求:1)持有有效的健康证:2)无犯罪记录: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 病,无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或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 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 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 邮箱报名获取文件。潜在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下列证件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 (PDF格式)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主题 备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 13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SZZ-20261020

项目概况

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11月1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I. SZZ-20261020

2.项目名称: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

3.标段划分:共一个包。

4.采购项目预算:预估总金额90万元

5.采购需求:宽城区实验学校校车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三年,合同按年度签订、一年一签。首期合同期限为一 年:合同期满后,在价格、服务质量等主要合同条款不变,且经使用单位年度考核合格(满 意度测评达85%及以上)的前提下,双方逐年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 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且考核合格的,可再行逐年续签,但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六 年:

7.服务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实验学校

8.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 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事业单位、 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的公司, 证明其具备合法运营客运车辆的资格且车辆标准应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3)服务车辆各项保险齐全,除强制险种以外,必须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座位险 不低于50万,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要确保所有车辆保险及时续保无脱保,所有车 辆保险都在保险期内。

(4)2名驾驶员要求:1)持有与所驾驶校车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大型专用校车A1、 中型专用校车B1)并且取得公安交管签注的【校车驾驶资格】(驾驶证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驾龄3年或以上,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 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 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 罪记录: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瘾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5)2名照管员要求:1)持有有效的健康证:2)无犯罪记录: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 病,无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或提供相关证 明文件: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 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报名获取文件。潜在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下列证件扫描编辑成一个文件(PDF格 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邮件主题备注:项 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往来邮箱)

代理机构收到邮件资料审核无误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潜在 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手写、PDF格式)、文件费缴款凭证发送 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获取文件登记表”、文件费缴款凭证后,将磋 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