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惠州2026年黄巢嶂微波站综合配套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100%
1.5采购项目概况:广东铁塔惠州2026年黄巢嶂微波站综合配套服务项目。
1.6预算金额:含税预算金额为127.26万元(服务部分按照6%、施工部分按照9%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1.7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标段划分:不划分。
1.9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综合配套服务,包括塔基以及配套施工、防雷工程、道路维护服务、电源配套服务、视频监控服务和固定油机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技
术规范书。
2.2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192000.55元,供应商的不含税总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3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3.资格条件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如为非法人 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若供应商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 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
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 常”的,如供应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供应商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供应商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3.3行政许可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金额 不少于100万元(含税)。同类项目定义:塔类基础施工或铁塔施工项目或道路维护服务或视频监控服务或固定油机服务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
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 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确认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 Excel格式的清单上传至大附件);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结算单/确认单编号、含税金额、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 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结算单/确认单(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结算单/确认单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 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5三类安管人员要求:供应商配备的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5.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或C3证)。
证明材料要求:
(1)三类人员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6年04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响应人(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 证明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保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 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3)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企相符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证企相符且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项目 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 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部分地区未实行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证书样式按各省规定执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3.6服务要求:供应商承诺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3.7施工人员要求:
供应商拟派的施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6年04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响应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 社保证明扫描件。
(2)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特种作业证书如涉及复审的还需提供复审合格记录证明。
(3)上述要求所对应的持证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一人员持有多本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仅可按其中一类证书岗位计入上述要求,并须明确该人员服务于 本项目的岗位角色,不得以同一人员重复满足多项要求。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5)特种作业操作证按照《应急管理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号)文件要求“取得有 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执行。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 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 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 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惠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广东省内】全品类/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在中国铁塔【全国或广东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广东省】范围该产品类别 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信誉承诺函》。
3.9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 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17时30分至2026年11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14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